一场天价官司:寒武纪“寒不寒心”
2025-11-02 14:00: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则公告曝光了一场涉案金额高达42.87亿元的巨额诉讼,AI领域的龙头企业陷入了股权纷争的“罗生门”。被告是今年在A股市场有着“寒王”之称,且股价一度超越茅台的明星企业寒武纪;而原告则是公司原副总经理兼首席技术官梁军。
10月31日晚间,寒武纪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期收到了梁军提起的劳动争议诉讼。梁军请求法院判定公司赔偿其股权激励损失约42.87亿元。
这场诉讼的源头是一份2019年签署的《持股计划》。梁军认为寒武纪应赔偿其42.87亿元的股权激励损失,而寒武纪则坚持按照约定的流程和价格回购股份。据悉,寒武纪的股权激励相关主体在2023年率先起诉梁军,要求其配合办理股权回购手续,目前该“回购案件”正在等待法院判决。截至10月31日收盘,寒武纪股价为1375元/股,这笔存在争议的股权市值已高达158.44亿元。
悬殊的价差:5万元、42亿元、158亿元
梁军诉请寒武纪赔偿的这笔天价股权激励损失,是理解本案的关键所在,即“42.87亿元”这一金额是如何认定的呢?
从寒武纪披露的公告中可知,梁军在此次诉讼中有两项主要诉求:一是请求确认2017年至2022年的劳动关系;二是索赔42.87亿元的股权激励损失。他索赔的依据是其间接持有的1152.32万股寒武纪股票,按照2024年10月10日寒武纪股票372元/股的最高价计算得出。
然而,寒武纪在公告中给出了截然不同的价值认定。寒武纪称,在梁军离职前,他并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19年,梁军与其他参与公司持股计划的主体共同签署了《持股计划》。据了解,梁军诉讼请求中提到的“股权激励”,对应其在北京艾溪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和天津玄算九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两个员工持股平台的出资额总计仅5.26万元。
寒武纪表示,梁军因与公司存在分歧,于2022年2月10日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由于梁军离职时间处于其持有的持股权益不得处分的期间,其在员工持股平台的出资额及对应的持股权益需按照《持股计划》的约定转让给指定的股权激励相关主体。
《持股计划》明确规定,持股主体在持股权益不得处分的期间内离职,将触发回购条件,其持有的持股权益应按约定进行回购。
因此,寒武纪认为公司应按照约定的程序和价格回购股份。此前,梁军从公司离职后,公司依据其签署的《持股计划》执行了回购安排,但梁军拒绝配合办理回购手续。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主体已于2023年起诉梁军,请求法院判令梁军配合完成回购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该回购案件已开庭审理,目前正在等待法院判决。
今年以来,寒武纪发展势头强劲,同比实现了大幅扭亏为盈。三季报显示,公司第三季度营收达17.27亿元,同比增长1332.52%;归母净利润为5.67亿元。前三季度营收为46.07亿元,同比增长2386.38%;净利润为16.05亿元。随着寒武纪股价在AI热潮中持续攀升,截至10月31日收盘,这笔争议股权的市值已达到惊人的158.44亿元。
从5.26万元到42.87亿元,再到158亿元,同一笔股权在三种不同维度下呈现出差异巨大的价值认定,这或许也是双方对簿公堂的核心原因。
诉讼拉锯战:两度败诉后的新策略
这并非双方首次对簿公堂。寒武纪在说明中称,在本次诉讼之前,梁军从公司离职后,因其持股权益依据《持股计划》的约定被回购,他先后提起两起案件,但均以败诉告终。
人民法院及仲裁机构经审理认为,梁军承认相关文件上的签名均为其本人所签,其提出的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两起案件均驳回了梁军的请求,裁判文书已生效。
既然已经两次败诉,梁军再次起诉的依据是什么呢?
答案指向了2019年底签订的《入职意向书》。梁军认为,自己获得的股权激励是意向书中商定的年薪、股权授予等内容的一部分,属于薪酬范畴,而非离职时按一般约定回购的普通股权激励。基于此,梁军再次就该笔股权激励提起诉讼。
梁军并非寒武纪的普通高管,而是公司早期的核心骨干之一。招股说明书显示,他拥有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通信与信息系统硕士学位,曾在华为系工作近17年,历任工程师、技术专家,是业内经验丰富的芯片设计专家。梁军于2017年加入寒武纪,任职期间,他曾主导推出了寒武纪首颗7nm训练芯片,还曾公开表示自己对寒武纪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对于他离职的原因,寒武纪认为是“与公司存在分歧”。市场传闻称,梁军与创始人陈天石在发展策略上存在重大分歧,梁军倾向于深耕技术,而公司更追求快速商业化落地。
梁军则在诉状中表示,由于寒武纪未履行《入职意向书》的约定,且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他于2022年2月10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寒武纪于2020年7月20日在科创板成功上市,2024年1月2日,其间接持有的寒武纪股票解禁。他曾提出减持申请,但寒武纪不予配合。
对此,寒武纪认为,关于梁军在本次诉讼起诉状中提及的《入职意向书》中股权激励的约定,生效仲裁裁决书认定,不论《入职意向书》本身应如何解释,双方均可协商变更。梁军在签署《持股计划》时已了解其基本内容,并同意依据该内容确定自己接受股权激励的具体条件,应受后续签署的相关文件约束。
离开寒武纪后,梁军开启了自己的创业之路。公开资料显示,梁军离职后加入上海昉擎科技有限公司,并于2024年8月担任CEO,公司业务专注于“上下文相关”与“上下文无关”解耦的分布式计算架构研发,目标是为客户提供AI计算产品与服务。该公司在2025年7月宣布完成数亿元天使轮融资,领投方包括小米战略投资部、蔚来资本和上海临港科创投等。
目前,这起“天价”索赔案件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此前的回购案件也在等待法院判决。
寒武纪表示,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无影响,对后期利润的影响需依据上述案件的法院生效裁判结果进一步评估,案件对公司日常研发和经营没有影响。公司已聘请律师团队对梁军的诉讼请求进行全面分析和论证,将积极应诉、答辩,全力应对离职高管的“不当诉求”。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原标题:一场天价官司:寒武纪“寒不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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