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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鹏汽车不雅视频实为AI虚假内容 汽车行业整治网络乱象

2025-12-12 08:32:10 来源:中国经营报

小鹏汽车不雅视频实为AI虚假内容 汽车行业整治网络乱象

近日,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发布了警情通报。

通报显示,经调查,李某(男,36岁)为炫耀个人技术,利用AI技术生成虚假视频,并在社交平台发布,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目前,警方已依法对李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这则通报源于2025广州车展期间,网络流传一段以小鹏展台为背景的不雅视频,引发了广泛热议。

小鹏汽车法务部于11月28日辟谣称,网传视频是AI生成的虚假内容,公司未邀请任何模特或演艺人员,且一贯坚决抵制、反对以不良内容展开宣传的行为。公司已全面固定相关证据并正式报警。

这并非小鹏汽车首次公开辟谣。2025年2月12日,有网友在网上发帖《L3级自动驾驶首例判决!车企担责70%,智驾法规全面重构》,文中称2025年2月,广州法院对一起L3级自动驾驶追尾事故作出判决,因系统未识别静止障碍物,车企承担70%赔偿责任,车主自负30%。

彼时,小鹏汽车法务部公布了一则立案告知书,称在向公安机关报案后,案件已迅速侦破,主要犯罪嫌疑人涉嫌寻衅滋事罪到案。

事实上,汽车行业一直是网络乱象的重灾区。2025年,比亚迪起诉自媒体“王悟空说车”恶意贬损方程豹品牌,法院判令被告赔礼道歉并赔偿31.38万元;此前比亚迪胜诉“龙猪-集车”侵权案,获赔201.87万元,形成了反黑公关标杆案例。

今年4月,“鸿蒙智行发言人”官方微博曾发辟谣声明:网传“享界S9于广深沿江高速发生追尾事故”,鸿蒙智行已联系警方确认,并无此次事故发生。今年9月,理想汽车法务部披露终审判决,微博账号“A5W工”持有人张某某及其所属MCN机构因恶意诋毁理想MEGA车型,被判公开致歉并赔偿12万元。此案成为六部门整治汽车网络乱象背景下的典型判例。

近年来,社交媒体和数字平台的繁荣发展革新了汽车行业营销模式,也引发了诋毁抹黑、虚假宣传、“黑公关”等网络乱象,破坏了汽车行业网络生态与市场竞争格局。

正所谓“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网络谣言会使一家企业陷入经营困境,还会让品牌陷入瘫痪,更加速了互联网生态下非理性价值观的野蛮生长,不仅不利于社会和谐繁荣稳定,更不利于营造包容审慎的营商环境。

今年5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以下简称“《民促法》”)正式实施,在《民促法》第七章权益保护中已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互联网等传播渠道,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恶意侵害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的人格权益。

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郭庆表示,《民促法》第七章“权益保护”与第八章“法律责任 ”,为民营经济组织遭遇侵权提供了系统救济路径与责任认定依据。

郭庆指出:“《民促法》第五十九条明确将民营经济组织及经营者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个人信息权等纳入保护范畴。”针对网络侵权,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及时处置恶意侵权信息并上报主管部门;赋予被侵权人申请临时禁令的权利,法院可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行为,阻断舆情扩散。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龙劲韬则认为,当前我国已形成“民事 + 行政 + 刑事”三层法律保障体系,为企业维权提供了明确依据。

龙劲韬表示:“《民法典》明确保护企业名誉权,企业可要求侵权方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已明确规定“不得编造、传播或者指使他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龙劲韬指出,利用AI技术编造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的,可能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被行政拘留,对于情节严重的网络造谣、商业诋毁行为,可能触犯《刑法》中的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面临刑事处罚。

然而面对谣言,无论企业还是个人,维权成本却极高。网络谣言散播难以锁定与识别特定的加害方,大量被煽动的跟风者法律意识淡薄。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使得网络造谣案件长期存在立案难、取证难、公诉难等问题。

从救济渠道来看,被害方既难以依靠自力救济来保护自身权益,也难以通过公力救济途径有效地追责。从程序层面来看,主要体现在被害方举证能力的严重不足。而在网络端“捏造并散布”的行为认定,“虚伪事实”的行为对象判断,抑或“重大损失”“严重情节”等罪量要素把握均有一定难度。

比如《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的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但何为重大损失、其他严重情节尚无明确的标准解释,且如何认定经济损失与造谣之间的因果关系都是难点。

为切实规范新能源汽车产业竞争秩序,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社会工作部、中央网信办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汽车行业网络乱象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自2025年9月10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汽车行业网络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并通报一批典型案例,一些账号被依法依约采取关闭等处置措施。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夏雨农指出,企业可通过“行政 + 平台 + 行业协同”三维路径快速维权,避免诉讼周期长的弊端。此外,需构建“预防—监测—应对”全链条防护体系主动规避风险。夏雨农表示:“全时监测与证据留存:搭建24小时舆情监测体系,利用技术工具跟踪全网涉企信息;通过区块链存证、公证等方式固定侵权证据(包括视频、截图、传播数据等),为维权提供支撑。”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报)


原标题:小鹏汽车不雅视频实为AI虚假内容 汽车行业整治网络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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