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原保代突击入股非法获利410万元 一审认定受贿罪判刑十年以上
2025-12-15 00:45:57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近日,据《财新》消息,中信建投证券原保荐代表人杜鹏飞,因借代持方式突击入股拟上市公司,解禁后减持套现收获丰厚利益,目前已被公诉机关以涉嫌受贿罪提起诉讼,建议量刑10至11年。
据悉,杜鹏飞在振华新材(688707.SH)IPO项目中耍手段,担任该项目保荐代表人期间,用150万元资金通过代持形式突击入股该公司,解禁后套现获利410.64万元。
资料显示,振华新材是一家主营锂电正极材料的供应商,主要客户有宁德时代等头部动力电池企业,于2021年在科创板成功上市。2019年8月,中信建投与振华新材正式签订上市辅导协议,杜鹏飞以辅导组组长、项目负责人和保荐代表人的三重身份,全面主导该IPO项目的保荐工作。
2021年9月,振华新材以11.75元/股的发行价登陆科创板。上市后,公司股价在禁售期内一度冲高至80元,2022年9月首批限售股解禁时,股价仍维持在50元左右的高位。
简历信息表明,杜鹏飞是拥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资深投行人士,毕业后便加入中信建投从事投行业务,任职时间超10年,案发前职级为D(董事),属于投行条线中层业务骨干。
杜鹏飞的违规操作最终在审计监督中暴露。2024年,国家审计署在对中信集团体系开展常规审计时,敏锐发觉了杜鹏飞突击入股振华新材的异常线索。审计部门随即展开深入核查,确认其行为涉嫌违法犯罪后,将相关线索依法移送至齐齐哈尔市监察委员会。
2024年10月,齐齐哈尔市监察委员会对杜鹏飞采取留置措施,正式展开调查。经过半年多的细致侦查,案件于2025年4月由监察机关移送至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5年10月下旬,案件一审开庭。检方以“受贿罪”提起公诉,认定涉案金额为410万元,并建议判处10至11年有期徒刑。
杜鹏飞案最受关注的,是量刑建议的严厉程度。
法院经审理查明,中信建投属于国家出资企业,根据中信建投的公司章程及总部岗位职级管理办法,外聘D及以上职级人员需经提名、集体考察、人力资源部呈报经营决策会议审批等严格程序。
本案中,杜鹏飞的两次关键晋升(总监、执行总经理)均经过了公司党委会或执委会的正式审批程序。
在“公务”性质认定上,公诉机关指出,在中信建投的说明材料中提到,若保代执业不审慎、存在重大过错,公司将面临民事赔偿责任和声誉损失,实质上可能造成国有资产的损失,因此杜鹏飞在项目中的行为,应当视为代表国家出资企业从事与国有资产安全密切相关的“公务”。法院也明确表示,杜鹏飞其工作具有明显的经营管理属性,直接关系到国有金融资产的安全,应认定为从事“公务”。
在受贿金额认定方面,法院判定:2022年9月股票减持后,杜鹏飞开始主导分赃,此时其已对全部股权利益形成实际管理控制,应以此时间点认定犯罪既遂,犯罪数额按全部获利410万元计算。这一裁判逻辑突破了“以实际到手金额认定”的传统思路,将“对受贿所得的控制/处分权”作为关键锚点,最终将案件纳入“数额特别巨大”的量刑区间。
此次杜鹏飞案的推进,再次释放出 “零容忍” 的监管信号。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原标题:中信建投原保代突击入股非法获利410万元 一审认定受贿罪判刑十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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