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前首富兰世立“宣战”金龙鱼
2025-11-20 21:31:41 来源:国际金融报
“我已向它宣战,要我停战很难,想取得我的谅解更是难上加难”。
11月20日,湖北前首富、民营企业家兰世立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主题围绕与金龙鱼的诉讼纠纷。他表示:“其一,我不服法院一审、二审判决,已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其二,起诉金龙鱼返还不当得利,赔偿相关律师费及我的精神损失费,要求金龙鱼赔礼道歉;其三,金龙鱼在诉讼及执行过程中钻法律漏洞”。
这场舆论风波,再度将昔日湖北首富与粮油巨头金龙鱼推至风口浪尖。
风波又起
2024年7月,一则“罐车卸完煤制油直接装运食用油”的报道引发全网关注,随后兰世立通过抖音、今日头条账号发布视频《武汉用油罐车运食油的事太离谱了!》。
他在视频中直言:“这个油罐车装了食油进了金龙鱼的工厂”“金龙鱼两天之内市值跌了6500个亿”“运油后不清洗直接运食油,和毒牛奶没区别”等。
相关言论在互联网迅速发酵,兰世立因此被益海嘉里食品营销有限公司以名誉权侵权为由告上法庭。益海公司指出,兰世立言论严重失实,捏造股价暴跌数据,还将未经证实的“有毒”标签贴在其产品上,致使品牌商誉受损。
于2025年4月8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根据判决信息,该院于2024年10月2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独任普通程序,于2025年3月5日公开开庭审理。
这场判决中,益海公司的诉讼请求包括,兰世立通过抖音、今日头条账号赔礼道歉,且为原告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致歉声明内容需事先经一审法院审查确认,声明需在置顶位置连续保留七日);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其侵权行为导致的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10万元;律师费2万元、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最终,一审判令兰世立赔礼道歉,且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律师费2万元,赔偿金额1万元。
而后兰世立不服判决,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他称自己是以公民身份表达对社会热点问题的关切,属于正当的网络维权行为,目的是保护公众的食品安全,还认为一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以其委托代理人手续不全等理由拒绝其出庭。
9月29日,二审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随后,兰世立履行判决义务。他向《国际金融报》记者展示了回执单,显示其于10月21日通过武汉商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向益海公司支付了10万元,交易摘要栏标注“代兰世立支付(2024)沪0115民初96638号案件款项”。
11月11日,兰世立通过抖音账号发布道歉声明:“本人向益海嘉里食品营销有限公司致以诚挚的道歉。同时本人承诺今后不再发布任何不实言论,以此为戒,并诚恳接受广大市民的监督与批评”。
战火点燃
既然已履行责任,为何又宣战?
当日发布会上,兰世立直言金龙鱼“欺人太甚”。他说,益海公司收到执行款后,不但未向法庭报告,反而申请强制执行,冻结其账户,甚至包括境外私人账户。“当时我在美国出差,银行账户被冻结,差点流落街头,至今账户仍未解冻”。
其中还有关键一点,按判决书,原本兰世立只需支付1万元赔偿款,因财务操作失误,最终打款金额变为10万元。“他收到这笔执行款且远超应得,再去申请执行就是耍流氓。法律明确规定,收到钱应向法院报告,甚至不应再申请执行”。
另外,他控诉金龙鱼为其道歉申明推流。记者在其抖音账号看到,兰世立于11月11日发布的道歉声明播放量已达74.1万次,而其平时发布内容播放量在19万至20万之间,差距明显。
2025年11月15日,兰世立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请求撤销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5)沪01民终10456号《民事判决书》,改判驳回被申请人全部一审诉讼请求。
此外,兰世立称将另行起诉金龙鱼相关行为,要求其返还多收的9万元非法所得、公开赔礼道歉,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及律师费。
(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
原标题:湖北前首富兰世立“宣战”金龙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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