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纲:发展数字金融要“以人为本” 注重隐私保护
2025-11-22 14:01:44 来源:证券时报网
11月22日,中国金融学会理事会会长、中国人民银行原行长易纲在“人工智能时代的数字金融创新发展”研讨会暨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成立十周年庆祝活动上,以数字金融时代的隐私保护为主题发表主旨演讲。他指出,中国数字金融相关技术创新的市场活力较强,做好隐私保护至关重要。在立法层面,要遵循数据收集的最小化原则、透明度和同意原则,强调“谁收集数据、谁做好数据保护”。
易纲表示,数字金融通常借助互联网先进通讯技术,如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数字技术来完善金融产品和服务。数字金融既依赖科技创新,也离不开法制建设。发展数字金融旨在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福祉,所以要完善法律制度,做到“以人为本”。只有技术层面和法律层面都坚实可靠,才能保障个人权利,包括老百姓隐私权、企业商业秘密不受侵害,实现数字金融的长期健康发展。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近期《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建设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础设施”“稳步发展数字人民币”。易纲称这对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提出新要求。金融业本质是管理、经营和分散风险,虽不能消除风险,但可通过合同安排降低和对冲风险,使分散管理后的风险相互抵消。
易纲指出,金融市场发展的核心动力是创新,创新背后的制度安排是产权保护和依法治国。数字金融的产生与发展对金融体系影响巨大,本质是管理风险能力提升和成本下降。
他认为,数字金融能为金融赋能,通过技术和法律安排解决金融信息不对称问题。数字金融在信息收集、处理、管理等方面优势明显,可对冲、分散金融风险,降低成本,体现金融的普惠性、及时性和服务便利性。
易纲介绍道,中国数字金融发展始于本世纪初,2010年开始广泛应用,在移动支付领域全球领先,此过程中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发挥关键作用,支付系统、征信系统等发展迅速。
易纲还提到,中国人民银行2010年出台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让非银行机构能合法提供支付服务,这种包容性监管对后续移动支付发展意义重大。该办法平衡了商业银行和第三方支付利益,保障我国移动支付业务持续发展与安全使用。
易纲强调,在数字金融基础法规和框架设计上,要注重保护老百姓利益和隐私。立法层面要对金融机构提要求:一是坚持数据收集最小化原则,只收集存储必要最少数据;二是坚持透明度和同意原则,说明收集个人数据原因并获用户明确同意;三是要求“谁收集数据、谁做好数据保护”,收集数据机构有保护客户隐私数据义务并采取防泄露措施,数据泄露要负法律责任。此外,要完善法律法规和监管框架,做好执行工作。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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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易纲:发展数字金融要“以人为本” 注重隐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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